来源: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网

为全面做好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发扬工匠精神,加强民族手工艺精湛技艺的传承,拟近期向社会公开聘请民族手工艺为主的师资,组建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热心公益事业、以师带徒传授技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传授技能的日常工作。

(二)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四)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传承民族技艺之士。

二、工作要求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职业技能服务指导活动、技能协会建设、技能论坛、技能讲座、西藏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研讨会、职业技能工作交流活动、职业技能项目评审等活动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参与我区职业技能工作调研,对技能就业形势进行前景预测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工作建言献策。

(二)就地就近以师带徒,提供良好学习环境。

(五)参与我区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报酬

民族手工艺师资以兼职为主,按照自愿公益的原则开展以师带徒,传承技艺服务。在提供服务期间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按学徒人数兑现培训费用。

四、聘请程序

(一)报名推荐。通过西藏劳动就业服务网(网址:xzldjy)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师资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加注推荐意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本行业的详细材料等。以上材料原件拍照后请于8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zzypxk

sina)

(二)资格审核。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通过西藏技能——“西藏技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颁发聘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我局颁发聘书,并列入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培训科

电话(兼传真):-632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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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5月

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师登记表

本期编辑:索朗群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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