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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部门,各协同单位、相关高校及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咨政服务作用,更好地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智力支持,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年拟对西藏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西藏治理体系现代化等相关领域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标课题内容

招标课题要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年全国“两会”、西藏自治区“两会”等会议精神以及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开展,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具体见课题指南(附件1)。

三、投标人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心招标课题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担保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养负责;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独立开展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与相关研究经验;

4.非西藏民族大学投标人竞标的,需设立西藏民族大学一名教师为课题第二负责人;

5.投标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6.校外投标人组建的课题组中,西藏民族大学教师不少于2人;校内投标人组建的课题组,以研究为需要尽量实施跨学科、跨单位成员间的协同,课题主持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投标:

(1)承担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尚未结项的;

(2)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四、招标文件

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6号);

2.《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6号);

3.《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77号);

4.《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79号);

5.《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78号)。

五、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1.招标公告发布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将通过正式文件、西藏民族大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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