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家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设立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整改期间,为更好的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六大顽瘴痼疾”问题,促进本院执行工作蒸蒸日上,执行案件办理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本院于年4月23日下午,举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仪式,仪式上本院与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就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工作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整改阶段的一项新举措,也是西藏自治区法院系统首次在法院执行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程军检察长在会上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程序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环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促进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两院的共同努力下,以法检两家的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为抓手,成立了“江达县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为积极构建“执行法官+检察官”执行联动工作模式创造了契机,形成了执行监督的工作合力。合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以法治智慧为江达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法治服务,让江达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最后,泽旺登巴院长强调,本院此次主动邀请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整改阶段的一项新举措,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心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助力器,更是监督法院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的长效机制。法检两院要站位全局,主动作为,相互配合,良性互动,更要发挥好检察官办公室的纽带和窗口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依法维护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他表示,一定带领全院干警干好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严管就是厚爱”,希望检察官一定要铁面无私,依法监督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行干警一定要积极配合,多学习,多借力,共同掀起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和打击拒执犯罪的新高潮。努力把群众最关心的变成我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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