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裴儒弟(-),男,安徽芜湖人,博士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藏学。

文章来源:《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年第6期

摘要:辛亥革命后,康区土司大面积复辟,因土司扎根于川边地方社会,部分土司后裔在当地继续被委以职务。民国前期“土流并置”通过委以土司职权,缓和了土流关系,土司帮助政府征收百姓赋税和催派乌拉,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百姓的管理。但是,康区百姓给政府和土司都需缴纳粮税和徭役,这无疑又增加了百姓的负担。年绒坝岔和议签订后,川边失地过多,康北土司基本听从政府,而康南数县经常处于无政府状态,“土流并置”的整体成效不显著。本文试通过对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的梳理和分析,以加强我们对民国康区土司和流官共同治理状况、成效的认识,对当今治边治藏政策提供现实参考。

关键词: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成效

一般认为,土司始于元,胜于明而衰于清,土司制度在中国西南部和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于宋代,在藏区正式形成于明代。[1](P1)康区的改土归流,从狭义上讲到辛亥革命前结束,广义上来说这一进程持续到年的民主改革。20世纪初,土司制度逐渐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康区改土归流时期相对于云贵地区以及内地较晚,直到清末随着英国对西藏渗透程度的加深和巴塘凤全事件的发生,才导致清朝在康区正式实施“改土归流”。-年赵尔丰以及后继者付嵩炑在川边全力推行“改土归流”,并委派流官直接管理康区,这是“治藏必先安康”的重要举措。年(农历)闰6月付嵩炑上奏朝廷拟建西康省,不久辛亥革命爆发,西康建省计划随之搁置。同时康区局势迅速动荡起来,这给康区土司势力的恢复提供了条件。

“改土归流”在名义上废除了土司的名号,委派了朝廷的流官?,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实际上彻底消除了土司家族在地方社会的传统权威。[2](P)纵观整个民国时期,尽管土司制度曾被严重削弱过,但康区一直存在土司和流官共同治理的政治现象,我们称之为“土流并置”?。实际上此时康区土司是协助流官治理,且表现易受康区政局影响。目前学界关于民国前期康区土司协助流官治理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试通过对民国前期康区土司和流官任职状况、相互关系的梳理和分析,以加深我们对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成效的认识,以及给当今“治藏必先安康”战略提供历史依据和现实参考。

一、民国前期康区土司两次复辟高潮

民国时期康区土司的数量和势力一直在减小,但是期间部分土司势力的恢复高潮有两次,分别是年和年。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发动藏军驱逐川军,并派遣藏军侵入康区。“康区人民种族宗教风俗文字,大多数与藏同,所谓汉民不过十分之一。赵尔丰前既临之以兵,复革除藏番及土司苛政,故康民喜悦。然僧俗遍境,息声想通,势力仍潜伏固结,至是达赖更密檄康地僧徒,嗾蛮民仇汉”。[3](P)在赵尔丰进行改土归流的西康地区,被废除的土司头人及地方寺院僧人趁机复辟,川边形势迅速恶化。从三月陷乡城,四月稻坝(稻城)、公戛岭失陷,六月定乡蛮攻克江卡(宁静)、乍丫(察雅),七月理塘、河口(雅江)、盐井均陷,巴塘、昌都被围数重,炉城(康定)大震。至年7月,川边未被藏军攻陷的仅有南路之泸定、康定、巴安(巴塘),北路之道孚、瞻化、炉霍、甘孜、德格、邓柯、石渠、昌都等11县。

年6月,中央政府命令川滇军西征,不到三月川滇军收回察木多(昌都)乍了(察雅)各地,恢复边务大臣经营之区域。同时,尹昌衡任命巴安、泸定、雅江、道孚、理化、怀柔、定乡、盐井、昌都、察雅、邓柯、同普、义敦、德荣、贡县、甘孜、炉霍、白玉、丹巴、稻城、贡噶、武城、宁静、科麦、石渠等二十五县知事。“康地既粗定,昌衡乃呈请将先后投诚之德格土司多吉僧格、明正土司甲宣斋应、丹东土司汉旺登、巴旺土司楠诗、巴底土司登争旺应、毛丫土司美夺、曲登土司然登旺吉、崇喜土司阿登,各奖给勋章有差”。[3]P同时川边土司大规模恢复旧有势力,“况前清追缴各土司之印信号纸,民初经略使尹昌衡欲见好夷民,曾有一度发还之议;各土司皆欲恢复旧日权势,且因改流未久,土司之职守名号,暗中也未减削。”[4](P-)

年是康区土司复辟的第二次高潮,年康藏两军在类乌齐产生冲突,藏军内犯,攻陷昌都。恩达、察雅、贡觉、宁静、同普、白玉、德格、邓科、石渠等县也相继被藏军占据。年8月,川边镇守使陈遐龄与藏方议和休战,10月正式签订绒坝岔停战条约,川边被藏军占领的各县都予以承认。年西康所存仅甘孜、瞻化、巴安、盐井、得荣、定乡、稻城、理化、雅江、炉霍、道孚、丹巴、康定、泸定、九龙15县而已。[5](P49)对于金沙江以东的德格、邓科、白玉、石渠直到年才被川军收回。年德格沦陷后,脱离汉官统治13年,原土司泽旺邓登趁机而起,恢复旧有势力,“其属下巨头,也乐于拥戴,以固其特殊地位,上下利用,于是土司之制复活矣。”[6](P-)另外,藏军控制德格、邓柯后,林葱家族随德格土司一起在原辖区恢复土司统治。德格家族以联姻的方式,将土司泽旺邓登之姐卡绒曲珍嫁与林葱土司彭错格列热登,使林葱土司家族实际上成为德格土司家族所能左右的一支地方土酋势力。[7](P)此时,川边镇守使陈遐龄担心紧邻德格的甘孜等处会受到藏军的诱惑,随将赵尔丰收缴的印信号纸发还给该处的原土司,准其世袭。于是,康北甘孜地区的土司复辟。

另外,康区的土地政策在赵尔丰时期没有改革彻底,人民没有土地权,旧有的土司在时局变易后回到原来处所,流官又无力镇压土司头人,所以土司或后裔同他们有力量的忠仆勾结起来,恢复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当时在康地广为流传的“汉官如流水,土司如磐石”,汉族流官来去匆匆,土司终身同处,且土司掌握土地生命线,就是土司继续在当地发挥作用的真实写照。[8](P96)民国康区土司出现两次复辟的高潮,川边当局者除恢复部分旧有土司的职位外,还赋予这些土司一些新的官职和权力,这些措施对于维护康区的政治稳定具有一定作用。

二、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中流官任职状况

流官大量进入康区是在清末改土归流后,在清朝初期已经有流官的影子,1年“西炉之役”后,也就是2年清政府在康区打箭炉(康定)设立第一个兼有流官性质的机构叫粮台,负责储运军粮,官员成为粮务委员,实际上粮台和协、营、汛④基本上都属于临时性机构,是随着具体需要而随时增加或裁撤,另外,粮务委员和驻军武官也不是治理一方的地方官,是向真正流官的过渡产物。粮务委员从清代设立到改土归流前一直存在,因为粮务委员除负责管理军粮,还有维护交通、兼摄民政,并监督土司,所以粮台的作用不容忽视。如年,清朝在理塘、巴塘、察木多、拉里四处正式设立粮台,并派驻粮务委员,朝廷委任的“流官”首次进入关外。

-年赵尔丰在康区实施改土归流,巴塘、理塘的粮务委员才渐渐转换成正式流官职务,改土归流期间赵尔丰在川边设置三类官员:委员、理事官、道府厅州县,以人烟稀少,文化幼稚,或不居重要之地方,则设委员。呼图克图管辖之乍丫察木多则设理事官。人烟稠密,而重要之地则设道府厅州县等治理之。[9](P75)赵尔丰时期各县设治,县令是国家最低一级的流官,赵尔丰先后从内地省份选调赴边任职的官员达员,其中七品衔之知县三十一员。[10](P)

(一)康区高层流官任职状况

清末赵尔丰和付嵩炑先后担任川边边务大臣,属于康区临时性质的高层流官。民元以后,川边镇抚使尹昌衡(后为川边经略使),川边镇守使张毅、刘锐恒、殷承瓛、陈遐龄,西康屯垦使刘成勋都是康区级别最高的正式流官。这些高层流官更换频繁,平均在任时间较短,从而很难将各自治边计划及时付诸实施。

尹昌衡自年6月被任命西征军总司令,9月被任命为川边镇抚使,年6月正式任命为川边经略使。尹昌衡经略边疆两年间基本恢复了旧域,大概保持了赵尔丰时期的康区势力范围。尹昌衡继续在川边设立31个行政单元,年11月被召回北京成为阶下囚。任乃强对其评价为:“其经略川边,为时二稔。挟全川财赋,助赵声威,仓卒出师,收复昌都以东20余县。因俗利导,不拂民情,克以保此残疆,贻为建省基础。虽其政治建设之规模,艰苦卓绝之美德,皆不足与赵氏比拟,然拓疆之功,亦可与颉颃矣。”[11](P)

年1月13日,北京政府任命张毅为川边镇守使⑤,川边镇守使驻康定县,4月川边特别行政区成立,下辖三十三县,并派遣县知事,以加强对川边的控制。川边镇守使张毅在其任内,军事上克丁青、烟袋塘、乡城,平贡噶,澜沧江以东地区全部肃清,并本打算移镇守使署于巴安,不料发生陈步三兵变⑥,张毅被迫逃离康定,后被袁世凯撤职。张毅除在军事上有些作为,在民政上也有表现,改定乌拉支应章程,拟定知县奖惩学行章程等等,后任镇守使大都按照张毅的赏罚措施来治理官吏。

年5月刘锐恒取代张毅担任川边镇守使,其人质朴无文,近代军事非其所长,政治又无经验。年8月炉城边军营长傅青云叛乱,川督罗培金撤其职务。刘锐恒在职一年半,正值洪宪帝制事件之间,边境又安,故其在任成绩较少。

年9月殷承瓛接任川边镇守使,首先将边军叛变者傅青云枪毙,“陆边两军闻之,咸为震慑,一时军纪为之肃然。”⑦其次,川滇军四川内战于-年爆发⑧,年4月北洋政府免去四川督军罗佩金职务,4月23日,川滇军在成都发生战事。[12](P)川滇军战争不可避免地影响川边局势,年滇军被击败,10月殷承瓛率领滇籍部下撤离打箭炉。在此期间,年9月殷承瓛派遣里化寺堪布擦打呼图可图、宣教师格桑饿色、曲登土司、崇喜土司、毛垭土司及保正等,会同里化县知事、白玉县知事、义敦县知事与洛绒丁真的代表甲工喜绕等,在里化县噶不可贡生雍通地方签订了《噶不可条约》21条,此条约调整了川边政府与乡城、稻城等地喇嘛土头的关系,在宗教上,川边政府明显加强了对乡城喇嘛寺的监督与控制,试图将该寺的人事关系限制在本县以内,在政务上,允许在不作乱匪的情况下不在乡城驻军。[13](P65)

殷承瓛还依据张毅所定知事奖罚学行章程,将全县各县知事,加以考核,量才更调。通令各县条陈治边进各种计划,及地方应兴应革大计,经核定后,全书印刷成册,通令各县于五年度内实施。假设殷承瓛不去职,其书中计划,不难逐步实现,边政有望日新月异。时任财政分厅厅长陈启图对其在任表现做出评价:“军事具有特长,而行政亦富有经验。蔡(蔡锷)荐殷镇康,期望甚殷,盖以克继赵边使成绩相责,冀其安康定藏,为西南树一屹然重镇。故自到边以来,策划军政,皆自切实可行着手,以推动其逐年进步之计划,向使川滇不构怨,得盖殷之志愿,边疆之治理,盖可翘企以俟者也。”[14](P)

年10月16日陈遐龄担任护理川边镇守使,年2月2日正式上任。陈遐龄接任正逢第二次康藏战争,驻打箭炉,素嫉边军,欲藉藏军消灭边军,饬川军不许进援。10月陈遐龄派人与藏军签订停战协议,川藏分界线东移。在陈遐龄看来,“夺四川一县胜于关外十县”[15](P),加之边军彭日升以军事关系,保各县驻军营长兼知事,使得陈遐龄所委县长不能接篆,颇为陈镇守使不满,这也是陈遐龄不支援彭日升的另一原因。陈遐龄在位8年,“居康定者十之三四,居雅州者十之六七。垂涎百尺于四川之地盘,而弃关外各县如敝屣。”[5](P50)年四川内战又打响,陈遐龄亲自入川参加,后被刘成勋击败,陈自甘肃逃去。陈遐龄在任期间,川局甚为紊乱,各驻军惟以剥削民财,扩张军备为急务,毫未讲求吏治。从事地方建设方面,陈于宁雅两属虽未横征暴敛,而所保委康区各县知事,殊少有干练吏才,备位而已。所有各县经费,仅能坐支四成,一切政治设施,悉皆停顿。

年2月7日,北洋政府临时执政府下令将川边特别区域改为西康特别区域,裁镇守使,置西康屯垦使,兼管民政事宜,为区内最高长官,仍下辖1道、30县、1设治局。西康屯垦使为刘成勋,行署为康定。[16](P)刘成勋虽受命为西康屯垦使,实未尝出雅州一步,雅州距离康定约里,于是乡稻四县,完全脱离西康政府之管束。刘成勋管辖川边区域仅有十五县,两设治局。九龙和丹巴设治较长时间,应升级为县,在收复失地之前,督设康东、康北两道。又于康定设初级师范学校,造就关外各县两等小学师资,以便改进西康教育。惟限于经费,所有各种计划,仅能粗具规模,而逐步实施,尚有困难。年6月7日,吴佩孚免去刘成勋的西康屯垦使职务,任命刘文辉继任。年12月刘成勋、刘文辉相继宣布脱离北京政府[17](P57),年6月,刘成勋的部队被刘文辉击败,随后,南京国民政府任命刘文辉为四川省长,兼任西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正式接管西康,西康历史进入新的阶段。刘成勋上任不及一年半,即宣布下野,政治方面也少有成绩。时人对其评价:“盖刘师为人,少殊毅力卓见,又喜以耳代目,少察多发,匪惟任人不专,又蹈博而不专之弊,以故人无肯出其死力,亦无有负其责任者,而内部遂形崩溃,其失败殆非偶然也。”[14](P)

(二)康区地方流官任职状况

年全国统一县制,川边政权控制下的县治机关称为县公署,县最高长官为县知事,是国家派出的最低一级流官。从年到年,各县县知事的平均在任时间约为一年,在很多情况下一个县甚至一年几易知事,每任知事仅任职数月,甚至还有些情况为新任知事尚未及履任,既已调换。这样川边地方施政无疑处于放任状态,致使“康南、康北部分流官虽有所设,或难于到任,或无能实施治理,川边施政形同虚设”。[18](P77)

对于康南之乡城、稻城、得荣三县,其县知事甚至被杀或被驱逐,这些县域经常处于失治状态。如得荣县,自改流后,至廿三年(年)先后有十二县令,仅三任可以安全出境,余则非遭惨杀,即仅以身免。年-年得荣为无县令时代。[19](P)至于年的稻城和乡城,川边政府“仅能委派一无权力之县长,充以代表而已。”[20]年稻城建县,稻城虽有县名,但无县衙门。直到解放初,仍只有县名和行政区划,而无县城的框架与机关住房。由于土司、头人、喇嘛寺的地方势力强盛,历任县长长期不敢到县赴任。年-年定乡县有五位县长,其中两位没有到任,民国前期定乡时常处于失治和复治状态,其政务主要是征收赋税、成立团防、禁烟禁毒、开垦修渠等,后期开办有学校。[21](P)

县公署在民国前期一直面临着生活艰苦、经费拮据和办公人员极少的处境,再加上没有武力维持地方治安,县公署与地方驻军是独立的,各地驻军并无意愿帮助县公署推行政令,甚至时常为县知事带来不利影响。据统计,直到年,康区各县的县政府中⑨,正式的公职人员只有4人。县知事在实际推行政令时,不得不借助寺院喇嘛和土司、头人势力,而康区土司、头人以及寺院喇嘛这样复杂的群体,根据政府实力变得时好时坏,这对于地方政府治理无疑是个严峻的挑战。

表一-年川边12县知事任职时间表⑩

县份

历任知事数量

平均任职时间

康定

不少于13

不足15个月

道孚

不少于18

不足11个月

炉霍

不少于14

不足14个月

甘孜

不少于14

不足14个月

理化

不少于17

不足12个月

巴安

不少于18

不足11个月

定乡

不少于5,其中2位没上任,大部分时间处于失治状态

不足12个月

得荣

不少于12,-年无县令

不足11个月

稻城

不少于2,无县公署,历任县长不敢到任,大部分时间处于失治状态

不足11个月

丹巴

不少于15

不足10个月

瞻化

不少于11

不足12个月

九龙

不少于14

不足11个月

三、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中的土司任职状况

民国时期康区土司复辟后,土司在地方被委任一些新的职务,这些新职务名义上由公举产生,而实际上一直由土司继续担任。土司大面积复辟后,土司势力在康区不同区域的分布存在差异性。

康北的德格、白玉、石渠、新龙、色达、甘孜五县,康南的理塘部分地区和康东丹巴的部分地区,德格土司,甘孜麻书、孔撒、白利、阿都、东谷土司,新龙上瞻、河西、下瞻土司,丹巴巴底、巴旺、革什札土司,相继恢复土司制度,其中德格土司的复辟最为典型;康南的巴塘、得荣、乡城、稻城、理塘5县雅江雅砻江以西部分地区,原属巴塘宣抚司、理塘宣抚司统辖地区,改流时,赵尔丰施行强制武力打击的措施,将两个宣抚司一逐一杀,瓦解了土司统治势力。进入民国后,除理塘毛丫土司势力依然存息,其余地区原来土司属下的头人和新兴头人,各霸一方,形成若干极其分散的小块封建割据。康北的炉霍,康东的道孚,以及丹巴少部分地区的情况和康南情形相似。康东的康定、九龙2县,以及道孚、丹巴、雅江部分地区,原是明正土司治地,虽然明正土司存在,但无权力,下面的头人亦多失去权势。

赵尔丰改土归流后,绝大部分土司都缴纳了印信号纸,接受清政府重新授予的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世袭头衔,并发给赡银,这些头衔多具有象征意义。另外,对于部分土司授予地方基层官职,如保总、保正、村长、保甲长、联保主任等,担任这类职位的多是本地土著人,名义上有公举产生,这类职务在民国时期一直保留下来。时人胡巨川认为此原因是:“查康区土司,自清改土归流,其后裔失其权势久已,应与平民无异。乃一般夷民,旧念太深,仍存部落之见,对于囊日服从土官,不能遽然背弃。故历任康区知事,于从前曾任土司者或土司之后,均委以总保、保正、村长等职,以示羁縻,而徇民意。”[4](P-)

授予新职的土司在地方发挥多大作用由政府实力决定,他们时而顺服,时而叛逆。现以明正土司担任康定总保正为例,明正土司甲宜斋和大多数土司一样为地方政府效力,尽管年发生叛逃而亡,但其后裔继续为地方政府所用,这点也和其他土司后裔一样具有相同的命运。年,明正土司缴印改流,土司一律取消,然土司实权依旧存在。到了民国初期,川边历届政府仍依靠明正土司实力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年,尹昌衡西征,明正土司也尽力帮助,得到尹昌衡的信任,“查此次为民国出力,首推明正土司,核请奖励土司甲木参琼珀”[22](P),授予勋章。年,镇守使署授明正土司以康定总保正之职。年,明正土司甲木参琼珀乘川边镇守使陈遐龄向川中发展势力而发生战乱之时,意欲自立,被镇守使署发觉,在逃亡中溺死于雅拉河中。甲木参琼珀(甲宜斋)死后,民国优待土司后人,土司势力虽已削弱,土司衙署仍准其继承,于是将在德格学医的长子甲联升接来管理土司衙署事务,兄袭弟职。

另外,还有一类地方基层职务,完全是专门为了土司而设定的官职,如“土兵营长”、“县保安队副总队长”、“调查员”等,这些是康区特有的土司官职,也是民国康区政治变迁的重要特征之一。陈遐龄在任时,就已经授予土司土兵营长之职务,“受各地已废土官贿赂,尽委以土兵营长名义,使仍管其部众致土司复活,边事不复宁矣。”[23](P34)此类官职在国民政府时期不断增多,比如德格土司授予士兵营长是在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增加的,年至年德格一直被藏军占领,此时期内西藏地方政府在德格恢复土司统治。其中年,被西藏地方政府软禁拉萨的二十代德格土司多吉僧格去世,十三世达赖喇嘛允准泽旺邓登袭任第二十一代德格土司。年,川康边防军恢复对德格的管辖后,委以二十一代土司泽旺邓登土兵营长、团务督察长、保安副总队长等职,使得地方政权与土司统治并存的政治格局一直维持到建国初。

表二年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汇报各属旧有土司调查表11

县别

名称

现存后裔

姓名

住地

是否任有

公务

恭顺或

强顽

康定

明正土司

甲联芳

明正衙门

木坪土司职

尚数恭顺

鱼通土司

甲安仁

上鱼通麦笨村

调查员

尚数恭顺

泸定

咱里土司

古廷彦

咱里

团练局长

恭顺

冷边土司

周辅臣

冷碛

恭顺

炉霍

朱倭土司

刘雍切绕

朱倭乡

朱倭保正

尚数恭顺

章谷土司

九龙

八阿龙土千户

银喜曲登

八阿龙村

素称恭顺

丹巴

丹东土司

登登旺佳

丹东官寨

丹东总保

恭顺

巴底土司

根卡旺皆

巴底琼山寨

巴底总保

顽梗

二十四寨土千户

杨国材

格宗村

总村长兼土兵营长

破称

恭顺

瞻化

刀登土百户

刀登

沙堆

村长

强顽

理化

毛丫土司

锁加

毛丫

尚无违误

盐井

觉陇土百户

白工宜马

觉陇村

村长

破称恭顺

巴安

大营馆(宣抚司)

翁堆

马团部驻扎地点

尚称恭顺

甘孜

甘孜安抚司

孔德钦

甘孜

总保

尚属恭顺

雅江

崇西(喜)土司

阿称

崇喜官寨

总保正

恭顺

道孚

榆科(鱼科)土司

倩那错

榆科

总保正

迹近强顽

四、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中的流官和土司关系

土司、头人是康区社会传统的统治阶级,赵尔丰“改土归流”后流官大批进入。辛亥革命后,康区的土司有一部分因为改土归流或战乱而失去权势;有一部分被川边政府委任为全国县以下基层通行职位保正、总保等之类的职务,充当国家权力和基层社会的中间人;还一部分是为土司量身订做的官衔,并被赋予一定的特权,“这些被委任官员的土司继续操纵地方实权,与流官形成双轨统治。”[24](P)这样他们在形式上对中央政府是保持认同的,但是民国前期这些旧土司并不总是和地方流官保持友好的关系。土司根据地方政府行政控制的强弱,会表现时好时坏的状态。前述土司调查表格我们发现,土司对县公署的态度不一。

有时土司对政府表现恭顺,政府会给予褒奖和优待。如年丹巴县二十四寨杨千户,没有追随丹巴其他土司叛变,便得到川边镇守使的优抚。年川边镇守使署制用科公函有记载:“查杨千户前因丹巴叛乱不肯附和,所辖人户惨遭扰害,殊堪悯恻。该千户于我军剿办时,犹复率夷帮助,服物勤劳,殊属深明大义,应予从优奖抚,以示鼓励。着奖给该千户三等勋照一张,奖牌一面,随令发给,仰即转饬承领。至该千户所辖二十四寨去岁应纳丁粮牲税,概予豁免,用示体恤,并予传知遵照。”[25](P)前述表二中我们发现,该千户在年还在担任总村长兼士兵营长,深得政府满意。

有时土司与政府处于敌对状态,或表现顽梗,政府会采取相应制裁措施。如年西康临时政务处呈:“近年以来,防务松懈,致关外各属土司土职后裔狡黠者潜蓄势力,妄思恢复从前职权。如丹巴之巴底土司后裔根卡旺皆,宅垄屯防千总后裔雍鹤龄,均著顽梗之状,瞻化之甲拉溪土千户后裔穹穹工布亦露刁横之状。其甚者理化营官坝之阿格仲噶曾运动恢复旧职,经该县知事王政和严加制裁,方始敛迹。…现值我军长垂念国防整饬边氓之际,与其平居恭顺者,允宜特予保护;其强顽不化者,尤当严加制裁,庶足以昭惩劝而示怀绥。”[25](P)

地方流官还参与土司纠纷调节,年九龙设治委员上呈明正土司与木里土司关于土地归属纠纷,呈文内容为:“麦地龙向为明正土司辖地,与木里土司区域判若鸿沟,彼此从无侵犯。嗣因明正土司改土归流,该木里土司遂趁机强占,前明正土司甲宜斋曾经据实详复镇署,有案可查。”[25](P)还有年炉霍县朱倭土司与章谷寿宁寺发生的械斗,各县知事参与调解,包括炉霍、甘孜、瞻化三县知事,最后向营长理绾率队出关到炉霍后,勒令双方退兵,会同三县知事分别处罚赔偿朱倭与寿宁寺,此案才结束。[25](P)

另外,我们不能忽视康区的寺院喇嘛,他们对康区地方政治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康民大多崇信佛教,凡有两个儿子的人家,必须分送一个去当喇嘛。直接继承子嗣的,普通只留一个儿子。在西康各地每一家庭,不论其贫富,差不多都有充当喇嘛的分子,于是寺院能支配每一家庭的心理,把握康区的行政权力,成为一个实际的权威者。喇嘛寺常放贷于民间,增加了百姓的负担,“喇嘛寺与教徒,以权力甚大,肆行高利贷,致造成地方发展之障碍。”[26](P5-13)喇嘛寺又是一个武力集团,于是喇嘛寺在康区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年据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调查统计,金沙江以东的康区十五县,除得荣、稻城、县城三县外(无县长到任,故未作统计),其他十二县共有寺院余座[25](P-)。各地土司与散布在该区的寺庙宗教势力相互依存,共同维护其封建农奴制度。康区寺院在宗教上与西藏宗教势力保持紧密联系,在政治或与当地土司联成一气,或独集政教权力于一体,挟制一方。[27](P53-54)如年理塘驻军撤退后授权喇嘛寺后,于是喇嘛寺开始作威作福,行政司法滥加干涉,地方无驻军,人民偏靠拢喇嘛寺,纵有贤吏,也不能行使职权。[28](P18-23)殷承瓛任川边镇守使时,于年8月在理化噶不可订立了著名的《噶不可条约》,这是地方政府协调土酋和寺院喇嘛的关系的重要凭证,川边政府明显加强了对乡城喇嘛寺的监管与控制,其中规定:“理塘寺的乡城籍喇嘛仍归理塘乡城孔村诵经朝佛,不得改入桑披寺,并不得散处别县,此项喇嘛均照,理寺众增不支差徭。”[21](P-)

五、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的成效

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措施是由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决定的。民元以后,康区和内地一样设立县治,但是康区各县公署由于财力拮据、人员极少、缺乏武力后盾等因素制约,各县知事对地方控制力不从心。而植根于康区几百年之久的土司已深入康民,土司在地方政治运作中依然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是对于那些“废不掉”土司的一种妥协和羁縻。

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存在着积极作用。各县知事作为国家的地方流官,有三项主要任务就是收粮、催差和维持治安[2](P),“县长之职务大都为提取税收与催支差徭,司法问题则由隶属之头人解决之。”[29](P10-13)这是上级考察其政绩的首要指标,但是县知事们单凭自己的力量很难完成,通过土司和流官的合作将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关于土司维持治安方面,截止年全康土司头人中仅委以土兵营长职务的人数达16人,共辖有士兵五六千人,协助驻军[30](P77);关于民国康区乌拉差役,康区地势高寒、道路崎岖、人口稀少,汉人出关非备乌拉不可,否则极易饥寒而致死,所以乌拉供差变得十分重要,而土司喇嘛对乌拉具有决定支配权。年康定县呈有:“窃本县地居首要,转运粮饷,输送枪弹,南北两路支应杂差,需用乌拉络绎不绝。”[25](P)镇守使批有“该知事督催乌拉,以顾前方输运,颇为勤劳,深堪嘉许,各保正等奉公无懈,办事勤能,均应从优奖叙。”[25](P)每个地方行政官将区域分若干个保正管辖,保正安排人支应乌拉,轮流提供乌拉[31](P);关于收粮方面,康区土地贫瘠,若遇灾害,粮食歉收,有时还有乡匪滋扰,人民生活困苦,此类任务由保正和村长协助县知事办理。如年稻城县呈:“知事目击该夷等困苦,恻然于中,迁延半月,隐调查民间现状,有粮可纳者十分之三,为患滋大,复传集各村保正村长等好言相劝,饬民间有粮者纳粮,无粮者按照官价折征。”[25](P-)

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也存在负面影响。民国前期康区土司复辟,土司继续在康区当差、服役、纳粮中享受特权,康区百姓依然处于双重被剥削的状态,生活十分凄苦。时人孤僧对此也有深刻的认识:

“自改土归流后,土司即改其名为头人、为总保、为联保。此种改制,不经官择,不由民选,一仍土司之旧而世袭其职(间有官择民选者殊少),不过再经官府加委。对于官府为屈服,而土民制为其头人之家臣,故实权仍操之头人、区长(保正)等之手,所谓换汤而不换药者也。自兹而后,农奴对官府当差服役纳粮而外,复对头人、区长尽当差、服役、纳粮等之义务,于是土民之负担遂为两重,所为农奴,不但无解放之,而且苦痛更甚于前,此汉官施治已数十年,而仍无良好之现象也。”[32](P)

总体来说,民国前期川边各县县知事在实际推行政令时,不得不借助寺院喇嘛和土司头人。当康区政局稳定,土司和喇嘛便能安分守己,听从指挥;当康区政局紊乱,土司和喇嘛便趁机扩充势力,与政府抗衡。民国前期康区实施的“土流并置”,客观上有利于汉藏民族关系的缓和,有利于康区政治的稳定。然而从至年,康区历任主政者经历了尹昌衡川边镇抚使、四任川边镇守使、刘成勋西康屯垦使直到刘文辉川康边防总指挥,平均在任时间较短,各自治边计划来不及及时落实。在短短16年期间康区经历了两次康藏纠纷、四川军阀混战、康南盗匪作乱等等,康北土司基于治权之较稳定,对政府不敢有违背之举,政务基本维持,百姓尚能服从政府;康南十几年来,政府尚未有大的治理成绩,数县时常出现失治状态,土司对于政府只有敷衍的情况,百姓时而出现抗粮、抗差现象。故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的成效并不显著。

从清末赵尔丰康区“改土归流”到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再从年西康被正式批准建省再到年康区民主改革,康区治理仍在不断做出调适。虽然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整体成效不大,但“土流并置”措施是康区主政者努力“安康”的一项创新举措,对新形势下我们治理康区也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借鉴作用。

[注释及参考文献]

?流官:明、清时在贵州、云南、四川等省少数民族地区由朝廷任命的行政官员,因属派设,被任命为府、厅、州、县长官,有一定任期,可调动,不同于世袭的土官。

?“土流并置”不同于“土流并治”,“土流并治”与“土流参用”意思一致,“土流并治”中土官世袭,“土流并置”中土官名义上由公选产生,并不世袭。

?目前学界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为:王娟的《化边之困:20世纪上半期川边康区政治、社会与族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文中关于民国时期康区“土流并置”内容有所涉及,论述较为简略。

④清代各省驻防绿营的汉兵,最高建制为标,下有镇、协、营、汛级别,清政府在康区绿营最高军事建制为协,驻军长官分别为: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

⑤川边镇守使,兼管军政和民政,受四川都督节制。

⑥年9月营长陈步山杀死川边第一旅旅长嵇廉后叛变的事件,叛变原因学界有多种说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军事志》写道陈步三赴稻城贡嘎岭未能擒获首要,被革职不满后叛乱;《乡城县志》里记述的是营长陈步三违令轻进,被撤营长,9月唆使陈献章杀害嵇廉;还有民国时期法国传教士古纯仁在康区待了15年,也对此有记载,说陈步三为定乡县长(县知事),抚辑贡嘎岭之民众,嵇廉此时正欲整饬军队及撤换陈步三县长职务,陈步三返回时发现县长被撤,还担心营长被撤,再加嵇廉治军严格,军心大怨,陈步三趁机叛变。参考了[法]古纯仁:《里塘与巴塘》,李哲生译,载于《康藏研究月刊》,8年第19期,第26-31页;四川省甘孜军分区《军事志》编纂委员会:《甘孜藏族自治州军事志》,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第页;乡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乡城县志》,四川大学出版社,年,第11页。

⑦实际就职任事时间为年1月20日。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一)》,凤凰出版社,年,第页。

⑧原文是:“civilwareruptedbetweenSzechuanandYunnanin-.”详见:LawrenceEpstein.《KhamsPaHistories:VisionsofPeople,PlaceandAuthority》,PLATS:TibetanStudies:ProceedingsoftheNinthSeminarofth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forTibetanStudies,Leiden.P.15.

⑨国民政府建立后,年开始停止使用县知事,以县长代替,县公署更名为县政府。

⑩原表只有六县知事任职时间,笔者又增补几县,整理得出。参考王娟:《化边之困:20世纪上半期川边康区政治、社会与族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第页;赵心愚、秦和平:《康区藏族社会珍稀资料辑要》(上),巴蜀书社,年,第页;乡城县志编纂委员会:《乡城县志》,四川大学出版社,年,第页;董用霖:《稻城县概况》,《边政》,年第4期,第-页;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志编纂委员会:《丹巴县志》,民族出版社,年,第页;《西康瞻化县纪要》,《边政》,年,第7期,第41-51页;《九龙县文史资料》第1辑,第-页。

11年金沙江以东还有德格、石渠、白玉、邓科被藏军占领,川边实际辖区为15县,稻城、乡城、得荣知事没到任,故无相关数据。参考了四川省档案馆:《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年,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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