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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贵州进行时

黔东南在行动

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

督察进驻期间:年4月26日-5月26日

专门值班-

专门邮政信箱:贵阳市25号邮政信箱

受理举报每天早8:00-晚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贵州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1

大气、噪声污染:三穗县渝都商贸城小区内鸡鸭屠宰场臭味、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5月5日上午,三穗县由八弓镇党委书记杨用华、分管副县长王思红同志、组织县市场监督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大队、县环保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市场为防控禽流感休市后复市的临时点,于年5月3日开市,新的交易市场已选好址,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修建。经调查核实有商贩在小区内营业屠宰鸡鸭。

整改情况:

1.5月5日10点前三穗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署了办理批示,并成立了4个工作专班抓好整改工作。

2.5月5日上午付乐欣县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现场工作组实地调研了解情况专题研究整改工作。

3.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的工作专班抓好整改工作,并下设过渡市场选址建设、思想疏导、责任追究、跟踪督办等工作组。

4.明确了整改要求和后续工作:一是考虑到当日是传统节日(立夏),该鸡鸭屠宰市场于今天下午5点停止营业,做好清洁工作后,关闭市场;二是由常务副县长牵头重新选址(已选定于原磊鑫纸厂内),15天时间内组织修建临时过渡活禽交易市场并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同时加快规范化市场的建设推进;三是暂时休市,已发布休市公告,待临时交易市场和屠宰点建成后再复市;四是休市期间,由县委副书记牵头做好组织相关企业提供白条鸡、鸭供应市场需求工作;五是分管农业副县长牵头做好县内养殖户禽类供销工作;六是县委常委、八弓镇党委书记牵头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宣传工作;七是县纪委书记牵头做好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工作。

5.5月5日下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县城区活禽交易市场进行继续休市的通告》《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渝都商贸城小区临时鸡鸭屠宰点的通告》。

6.5月5日下午18点20,县分管副县长带队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三穗县渝都商贸城小区内活禽临时交易屠宰点已全面清理结束。

7.5月6日上午9:00,由县委常委、八弓镇党委书记杨用华同志,副县长姜昌明同志牵头,组织环保、市监、住建、农业、物价、城管、卫监等部门与市场建设经营方、鸡鸭交易经营户召开见面会,通报渝都商贸城鸡鸭交易市场存在问题和县政府关于继续休市决定,对业主进行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并就业主提出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答复。市场建设经营方和鸡鸭交易经营户对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对损失赔偿答复表示满意。

8.本案已于5月6日办结。

2

水、噪声、油烟污染:雷山县西江苗寨建筑施工粉末、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导致河面油污污染;2.车辆鸣笛噪声污染;3.烧烤城油烟无措施直排外环境,造成油烟污染。

调查情况:年5月5日雷山县接《关于转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任务的通知》(黔东南环督转第08号)后,雷山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了批示指示安排,请西江园区办成立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作为调查工作组长,立即组织整改;随后上午11:20,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共同组织组织召开西江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县文体、县住建、县环保、县水务及西江景区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于12:45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下工作:1.由西江景区管理局会同县住建局对景区内在建施工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粉末排入河道,2.由西江旅游公司工程部作为管网修补部门,县水务、县环保对景区从1号风雨桥到干荣村沿线排水河进行管网排查,并对农家乐、住户管网排查,存在因管网破损,致使部分油污水流入河中;3.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问题,因近期景区内游客较多,部分住在景区内群众车辆进入,致使存在道路拥堵鸣笛现象;4.烧烤城油烟无措施直排外环境,造成油烟污染,因目前西江景区已正在规划酒吧烧烤一条街,未能统一规划,致使目前暂时烧烤点产生部分油烟影响周边住户和农家乐客栈。

整改情况:

年5月6日上午11:00至下午17:00,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深入一线指导,由县环保局牵头,西江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及西江景区管理局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粉末、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车辆鸣笛、烧烤城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排查核实了解后,主要做了以下具体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1.年5月6日雷山县西江景区管理局制定了西江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雷西景发9号);2.景区内工地粉末排入河中问题,已由西江旅游公司安排清洁工向沿河一线进行环境清理;3.下水道污水排入河中问题,已由西江旅游公司对破损管网正在进行逐步修复;4.车辆鸣笛,西江交警中队已设立警示牌,在各主要路段严禁鸣笛,并加大巡警街面巡查力度;5.烧烤城油烟污染问题,西江景区执法局已组织烧烤城的摊主召开动员会议,对烧烤油烟外排造成污染问题进行说服教育,目前烧烤城脏、乱、差的烧烤棚已全部自行拆除。同时考虑到当地群众的就业和稳定问题,西江景区执法局正在对烧烤城进行重新规范安置,设置统一规范烧烤摊位,完善烧烤摊点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景区烧烤油烟得到有效治理。

本案已于5月6日办结。

3

大气、水污染:位群众联名反映:凯里市嘉源香料厂严重违法排放污染物,违法排放有毒气体、违法向河流排放有害污水,要求嘉源香料厂搬走。

调查情况:

一、环境信访件调查情况:年5月1日,由王建勇副市长、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由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联合调查。经核实:1.政府征求意见,群众都签字同意搬迁,却未见动静。(不属实)万潮镇未以政府名义开展过类似的征求意见。2.顺风的方向有臭味(属实)。3.周边的学生都觉得呼吸障碍。(不属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万潮中学有2公里,没有影响到周边的学生。4.招工都不用当地人,几乎无法居住。(不属实)凯里市有14人在该厂就业,其中万潮镇2人。5.化工原料臭味刺鼻化工(属实),6.当地4、5千人联名签字的材料(4、5千人的人数不属实,该村实际只有多人,联名上访信件中只有人)。

二、企业基本信息调查情况:1.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该厂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项目于年12月8日通过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凯环函〔〕号),于年6月开工建设,年9月9日投产,年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号为((凯环复〔〕47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为月2月29日至年12月31日。生产原料:年产2千吨香料生产线原料为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项目主要工艺:原料—精馏塔—回流—冷却—产品—真空泵—成品—检验(合格外售)。年产吨洋茉莉醛生产线已报批环评手续,批复文号(黔东南环审〔〕1号),目前处于建设阶段。2.具有挥发性原辅料:杉木油、柏木油、山苍子油等,其中杉木油属于油脂;柏木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清澈液体,主成分为柏木脑、α-和β-寸白木烯、罗汉柏烯,具有挥发性;山苍子油为浅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主要成分为羰基化合物(以柠檬醛计)≥66%(主要成分是柠檬醛,含量约达60%-80%。其它成分包括甲基庚烯酮,香茅醛,香茅醇,蒎烯,柠烯,1,8-桉叶素,莰烯,芳樟醇,2-甲基-2己烯-6-酮,樟脑,黄樟油素,橙花醇,香叶醇,松油醇,乙酸香叶酯,丁香酚,对伞花烃等,),具有挥发性。具有挥发性产品:甲位烯、清水杉木烯、清水柏木烯、清水岩柏烯、清水柏木油、柏木烯、柏木油、精制脑油、脑油、脑粉、桉叶素,均具有挥发性。刺鼻性情况:该公司原料经精馏提纯后的其产品,其原料为天然香料初级产品,原料及产品本身基本都具有一定的挥发性;部分气味有一定刺鼻性;主要产生挥发性气体的生产环节为:进、出料环节,包括离心环节、原料抽取和产品盛装环节,其它生产环节如有未密闭或“跑、漏”情况,也会有少量挥发性气体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导热油加热炉燃煤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车间及布局:无组织排放车间为生产车间,其布局为一个整体车间,具体环节为:进料环节→离心环节→原料抽取→产品盛装环节→出料环节。3.呼吸障碍情况:5月5日,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已经制定出台监督性监测方案(凯环监〔〕号),但现在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无法开展监测。方案明确待企业整改完成,并正常生产后,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期间,因市环保局监测站无恶臭污染物监测资质,将邀请黔东南州监测站支持凯里市环保局监测站完成恶臭污染物无组织的监测工作。(本案与“*电0476”为同一问题)

整改情况:

1、年5月1日,王建勇副市长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委托组织炉碧经济开发区、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召开现场专题会议(凯府专议〔〕号),会议明确成立环境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王建勇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嘉源香料污染问题进行核查;万潮镇牵头组成专班,立即开展舆情管控工作,从群众中推选一至两名村民为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工作。

2、经调查核实:该厂生产过程中部分挥发性气体及气味通过车间大门和门窗向外散发和排放。凯里市环保局于年5月1日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凯环责改字[]19号),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并于年5月1日对该厂进行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凯环罚(听)告字[]10号),处以3万元罚款。

3、5月2日下午3点罗杰市长组织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万潮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和市安监局召开现场专题会(凯府专议〔〕号),会议明确:一是调整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王建勇、炉碧管委会副主任钱力为副组长,成员增加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二是结合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按要求报送材料。三是组织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开展回访。四是对整改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实施问责。

4、年5月3日,炉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万潮镇人民政府组织劳动桥村附近5个组的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入户回访(32人)了解村民诉求,回访后召开工作处置专题会议(炉碧管专议〔〕19号),会议明确:一是同意企业请专业机构编制整改方案,二是整改完成和验收合格后,报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如周边群众对整改结果不满意,则动员企业搬迁。

5、该厂已于年5月1日自行停产进行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炉碧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整改。

6、年5月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整改情况就行了后督察,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7、凯里市环保局再次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设有生产废水排口。在村干和村民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该公司的原料及产品进行采样封存,送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进行毒性分析和检测。企业已请专业机构对该企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异味编制治理方案,整改时限于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期表以治理方案中的工期表为准。

本案已于5月5日办结。

4

大气污染、其他:环保组织志愿者反映以下企业存在问题:1、镇远县清溪镇华湘电解锰厂废渣处置不当,堆渣场距离舞阳河道仅米,缺乏有效防护,存在安全隐患;2、岑巩县后坝村冶炼厂(秦箭公司)排放蓝色烟气,怀疑烟气未经处理。

调查情况:

一、镇远华湘电解锰厂:

调查组核实情况:年5月5日12时已成立环保工作调查组,对镇远县华湘电解锰厂针对的信访件内容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反映米安全距离属实;

2.通过资料查询年企业获得环保资金60万元(州财建字[]号)、企业投入余万元对渣场进行环保治理,治理内容包括修建拦渣坝60米(C25钢筋混凝土浇筑加固)、截洪沟米、渗滤液调节池1座、暗收集池1座、渗滤液导排沟及渗滤液导排管米、提升泵2台。治理项目于年12月治理完成并通过县环保、安监、财政三家部门联合验收;

3.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环保设施未缺失,企业有定期巡查记录;

4.州督察组到现场进行督察,企业边坡残渣已清理完毕,对渣场截洪沟外余渣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5.渣场下游水体采样已送州环境监测站监测,年5月7日检测结果显示,渣场旁舞阳河上、下游四个点位水样的锰、铁、硫酸盐数值均未超标。

二、岑巩县后坝村冶炼厂(秦箭公司)

年5月5日上午,接到州迎检办转办件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志刚亲自带领环保部门立即对“岑巩县后坝村冶炼厂(秦箭公司)排放蓝色烟气,怀疑未经处理”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厂名称为贵州省岑巩县秦箭铁合金有限公司,位于岑巩县思旸镇平坝村周家林组,年1月在州工信委进行备案(备案名称: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书,文号:黔东南州工信技改备案[]4号),主要从事高碳铬铁冶炼,产能规模:年产4万吨高碳铬铁,年7月获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黔环审号、获得批复后,该厂对原有的KVA矿热炉进行原地技改、年底投入使用。该厂因不符合岑巩县工业园区规划,岑巩县人民政府已于年11月15日下发关闭通知书(岑府通〔〕21号),要求停产并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年1月5日,该公司与岑巩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同意征收生产厂房等构、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和不可移动机器设备(岑现立交征拆字〔〕第1号)。该厂于年1月23日停产后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矿热炉5台,正在拆除最后一台矿热炉、工人住房及其他相关设备,预计年6月拆完。故不存在“排放蓝色烟气,怀疑未经处理问题”,该信访投诉案件不属实。

整改情况:

一、镇远华湘电解锰厂

调查组核实情况:年5月5日12时已成立环保工作调查组,对镇远县华湘电解锰厂针对的信访件内容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年5月5日12时已成立环保工作调查组,对镇远县华湘电解锰厂针对的信访件内容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反映渣场与舞阳河米距离属实;

2.通过资料查询年企业获得环保资金60万元(州财建字[]号)、企业投入余万对渣场进行环保治理,治理内容包括修建拦渣坝60米(C25钢筋混凝土浇筑加固)、截洪沟米、渗滤液调节池1座、暗收集池1座、渗滤液导排沟及渗滤液导排管米、提升泵2台。治理项目于年12月治理完成并通过县环保、安监、财政三家部门联合验收;

3.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环保设施未缺失,企业有定期巡查记录;

4.州督察组到现场进行督察,企业边坡残渣已清理完毕,对渣场截洪沟外余渣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5.渣场下游水体采样已送州环境监测站监测,年5月7日检测结果显示,渣场旁舞阳河上、下游四个点位水样的锰、铁、硫酸盐数值均未超标。

6.镇远县华湘电解锰厂经镇远县安监局检查,现基础坝、加固坝未发现裂缝和位移情况,排洪沟完整、畅通,未发现排洪沟阻塞情况,本案于5月9日办结。

二、岑巩县后坝村冶炼厂

经调查核实:该厂因不符合岑巩县工业园区规划,岑巩县人民政府已于年11月15日下发关闭通知书(岑府通〔〕21号),要求停产并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年1月5日,该公司与岑巩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同意征收生产厂房等构、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和不可移动机器设备(岑现立交征拆字〔〕第1号)。该厂于年1月23日停产后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矿热炉5台,正在拆除最后一台矿热炉、工人住房及其他相关设备,预计年6月拆完。故不存在排放蓝色烟气,怀疑未经处理问题,该信访投诉案件不属实。

岑巩县人民政府已出具该案件举报不属实相关材料,本案于5月9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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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染:黎平县大市场旁的安居楼污水横流,旁边住户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院中。

调查情况:

年5月5日晚上,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文远同志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黎平大市场旁安居楼环境整治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会议确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市政局、德凤街道参与,负责黎平大市场旁安居楼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督查工作。

1.5月6日9点,由县政府牵头,县住建、市政、环保、创建办、德凤街道参与,组成工作组参与调查整治。

2.经现场勘查,由于黎平大市场旁安居楼下水管道年久失修、排水沟无人清理以及化粪池堵塞等原因,导致污水排放不畅,影响小区环境。

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1.5月6日上午,黎平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环保局、县创建办和德凤街道等相关部门对黎平大市场旁安居楼污水横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合小区环境现状,制定了《黎平县大市场旁安居楼小区环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时间、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

2.5月6日下午,整治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化粪池、疏通下水管道及排水沟等相关工作。

3.5月7日,整治工作组加大力量全面整治该小区,排水沟淤泥已清理完成,正在开挖院坝花坛(化粪池在花坛下面),计划当日内清理完花坛。

4.5月8日,由于原化粪池设计不合理及年久失修,为彻底解决安居楼的排污问题,县住建局已安排设计人员重新设计新的化粪池,设计图下午交施工队伍,施工队明日组织人员开始动工开挖。县住建局已制定出施工倒排计划,预计于年5月16日前整治完毕。

5.本案件因涉及到工程项目,已制定工期表,预计5月16日前完成,正在办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月8日,中共黎平县纪委以黎平纪通报〔〕12文件对黎平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世华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6

其他:丹寨县排调镇村民担心在建养猪场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调查情况:

1.年5月6日上午10点半收到交办任务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交办任务作出批示,要求分管副县长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组。

2.年5月6日上午11点半分管副县长亲自带队率县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水务局、排调镇等单位开展调查核实;

3.经查实排调镇在建生猪养殖场4个,分别位于排调镇党早村、甲石村、也改村、高峰村,由各村村民合作社筹资自发新建,是带动贫困户脱贫项目,在建设中,未建成,每个生猪养殖场养殖拟建年出栏规模生猪约头。

4.年5月7日上午,分管副县长再次召集环保、林业、农业、国土、排调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经进一步核查,党早村养殖点:建设地点为乌改变,距居民生活区直线距离约1公里,于年4月初动工建设,计划养殖规模头,由丹寨县排调镇甲石村广发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已完成进场公路修建,现正进行平场,计划圈舍占地面积约3.15亩。甲石村养殖点:建设地点为茅草坡坎下,距居民生活区直线距离约1公里,于年4月底动工建设,计划养殖规模头,由丹寨县排调镇甲石村广发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已完成进场公路修建,现正在进行平场,计划圈舍占地面积约3.15亩。也改村养殖点:建设地点为党干西,距居民生活区直线距离约1.2公里,于年4月初动工建设,计划养殖规模头,由丹寨县排调镇也改村云海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已完成平场工作,现正在修建圈舍,圈舍占地面积约6.44亩。高峰村养殖点:建设地点为坝上大岩板,距村寨饮用水源直线距离约1公里,于年4月底动工建设,计划养殖规模头,由丹寨县排调镇高峰村致富家园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现正在开展平场工作,计划圈舍占地面积约2.82亩。上述四个养殖点除也改村养殖点涉及林地外,均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尚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登记表备案可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网上备案提交)。

6.年5月8日上午,根据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刘蔚对交办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10时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肖高峰再次召集县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在其办公室开会,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交办任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彪陪同州环保督察组亲赴4个养殖点进行现场督察。6.目前,4个养殖点已停止建设,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

一是收到交办任务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交办任务作出批示,要求分管副县长立即召集环保、水务、农业、林业、国土、各乡镇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组。

三是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水务局等单位配合,对信访案件开展核实。相关部门正在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拟建地点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四是立即下达执法文书。党早村养殖点:由于用地手续未办理完善,县国土局已于年5月7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PD-8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待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再建设,现已停止建设。甲石村养殖点:由于用地手续未办理完善,县国土局已于年5月7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PD-9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待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后再建设,现已停止建设。也改村养殖点:由于未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和占用林地手续,已于年5月7日县国土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PD-11号)、县林业局下达《关于立即停工整改恢复林地的通知》,责令其停止建设,待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和占用林地手续后再建设,现已停止建设。高峰村养殖点:由于用地手续未办理完善,县国土局已于年5月7日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PD-12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待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后再建设,现已停止建设。

五是由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养殖场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方案。待养殖场完善相关手续开工建设后,指导进行规范化建设;建设完成投入养殖后指导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利用率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六是由县环保局依法指导养殖场在建成开工前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配合县农业局指导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建成投运后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七是年5月9日上午11时,分管副县长再次召集发改、国土、环保、交通、农业、水务、林业、文广、住建、市政、卫计、公安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交办任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指导排调镇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占用林地手续。

7

水、大气污染:凯里市炉山镇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几个化工厂废气污染及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调查情况:

年5月6日,成立以凯里市市长罗杰为牵头领导,凯里市环保局、凯里市水务局、凯里市公安局、凯里市炉山镇政府组成调查组,立即开展联合调查。具体调查核实情况为:

1.总体情况。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现有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凯里市炉园气体有限公司、贵州振华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凯里分公司、贵州省衡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凯里鑫泰熔料有限公司共5家化工企业,均已办理了环保手续,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其中: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氢氧化铝项目和凯里市炉园气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现场检查情况。一是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环保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并正常运行;该公司锅炉烟气经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外排情况;配套建设的赤泥渣场已完善渗滤液收集、回用系统,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未见外排。同时,正在按要求建设2#赤泥渣场。二是凯里市炉园气体有限公司主要是进行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分装,以及用电石生产乙炔气体,乙炔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乙炔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现场检查时该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三是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凯里分公司钽铌生产线建设项目于年6月停产至今,建设项目拟取消。现场检查时处于全面停产状态,无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四是贵州省衡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钛酸钡建设项目已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成,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建状态,无粉尘和生产废水产生。五是凯里鑫泰熔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2万吨聚氯化铝生产线项目仍处于停建状态。

3.监测情况。5月6至5月7日,凯里市环境监测站对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化工厂周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进行监测。一是对炉山工业园区亿吉砖厂、工业园区环保局办公楼、炉山水厂、金银洞水库、炉山镇政府办公楼等五个空气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二是对6个地表水断面(五里桥、西河与东门口河汇合口上游m、东门水库、东门口河与西河汇合口上游m、炉山循环区污水处理厂下游m、其亚西侧混合蓄水池内积水)和2个地下水点位(大土井泉、西河旁水井)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Ⅲ类标准,地表水存在超标现象。5月8日,黔东南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年5月7日水质超标的点位取样监测显示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4.根据监测结果,正在全面排查、分析超标原因。

5.5月9日12:30、16:00,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先后组织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案件情况进行研判。

整改情况:

1.年5月6日00:10点,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市长罗杰组织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凯里市炉山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信访局、市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在行政中心C4会议室召开关于炉山镇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几个化工厂废气污染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专题会议,会议明确由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为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凯里市炉山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信访局、市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为配合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联合开展调查处理。

2.年5月6日上午10点钟,受凯里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炉碧经济开发区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炉山镇政府等部门在其亚公司六楼召开整改专题安排部署会议,分成五个工作小组:调查核实组、群众工作组、维稳组、综合组、督察组,并明确了工作职责。

3.年5月6日12:30分,凯里市环保局对贵州其亚铝业公司的环保手续、台账、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偷排、漏排的现象;

4.年5月6日14:30分,凯里市环保局对贵州其亚铝业公司、炉山园工业区振华新云公司、炉园气体公司进行现场开展调查;

5.年5月6日,凯里市环保局制定《环境应急现状监测方案》(凯环监[])号),由市环境监测站对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化工厂周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进行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等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水环境监测结果部分污染因子超标。

6.年5月8日,黔东南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年5月7日水质超标的点位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7.根据监测结果超标情况,正在分析和查找超标原因。

8.年5月9日下午16:00,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组织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炉山镇人民政府,炉山工业园区党政办、炉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局、炉山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在市行政中心C室召开关于研究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西侧混合蓄水池水体异样调查工作有关事宜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一、成立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水体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任组长,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钱力、炉山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王丹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农林局、炉山镇人民政府,炉山工业园区党政办、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城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深入开展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水体污染调查工作。二、由市环保局环保监测站负责对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西侧混合蓄水池内外水样、其亚铝业公司厂区水样进行加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对比。三、由市水务局负责提供炉山工业园区具体水文地质图。四、由市环保局牵头,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炉山镇组成工作专班,对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原料、辅料、半成品开展调查。五、由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炉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其亚铝业等化工企业周边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

8

水污染:凯里市与黄平县交界处重安江受福泉瓮福磷矿污水污染,以及重安江下游煤矿仍在排放污水。

调查情况:

黄平县:

1.5月6日上午11时,县人民政府杨智县长、李晓应副县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明确案件承办组由县环保、水务局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公安、监察、林业、国土、农业、工信局等部门组建综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

2.5月6日上午11:30黄平县联合调查组(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对反映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黄平县辖区无煤矿企业,无遗留煤矿,无小煤窑,交办案件中反映“重安江下游煤矿仍在排放污水”为凯里市管辖范围;

3.交办案件中反映“黔东南州凯里市与黄平县交界处重安江受福泉瓮福磷矿污水污染”情况属实,根据近年州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表明,重安江监测断面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年总磷平均值超标47倍,最大超标.4倍;年总磷平均值超标28.9倍,最大超标66.6倍;年总磷平均超标19.8倍,最大超标49.2倍;年总磷平均值超标1.6倍,最大超标4倍。超标原因主要是上游磷化工企业地下水渗漏。其中,7年8月8日、年9月30日发生的重安江死鱼事件,均因总磷超标中毒造成死亡。

凯里市:

年5月6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副市长王建勇同志组织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和相关镇到鱼洞河进行调查。经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鱼洞河流域周边有大量煤矿无序开采。近几年,经市人民政府多次整顿关闭后,从45家煤矿减少至16家,目前均处于停工整合阶段;由于鱼洞河流域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经破坏的煤层自然涌出地表,同时现有保留煤矿未完成兼并重组,未取得30万吨/年规模建设资格,尚未对自然渗出的矿井废水进行治理,从而对鱼洞河水质造成的污染。投诉内容属实。

整改情况:

黄平县:

1.5月6日上午11时,县人民政府杨智县长、李晓应副县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明确案件承办组由县环保、水务局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公安、监察、林业、国土、农业、工信局等部门组建综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

2.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县辖区内新增非法煤矿废水排污口。

3.加强重安江黄平段水质监测,开展重安江断面地表水监督性监测。

凯里市:

1.年5月6日凌晨1时,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杰同志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重安江水污染信访问题有关事宜,并形成纪要(凯府专议〔〕号)。一是决定成立凯里市重安江水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罗杰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龙场镇、炉山镇、湾水镇、万潮镇、大风洞镇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开展重安江水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置工作。二是由副市长王建勇同志组织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各涉及镇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污染水源进行调查取样,并根据调查结果立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三是龙场镇、炉山镇、湾水镇、万潮镇、大风洞镇牵头,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的煤矿和非媒矿山进行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和取缔环保违法行为。

2.目前,凯里市委、市人民政府已开展的鱼洞河流域治理工作有:

(1)联合市国土局、安监局、市公安局、供电及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已完成对全市16家有主煤矿进行断电,所有煤矿的全部井筒进行焊封,禁止一切井下作业活动,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2)督促煤矿企业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在取得30万吨/年建设手续批复后,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环评要求,必须建设“一矿一污水处理站”。

(3)近年来,已完成关闭凯里市舟溪镇兴龙桥头煤矿、凯里市万潮镇青杠坳煤矿、凯里市炉山镇羊场坝煤矿、凯里市龙场镇高家庄煤矿、龙场镇顺发煤矿等5家煤矿。同时及时关闭煤矿兼并重组方案中明确关闭的煤矿,将由目前的16家煤矿企业减少为5家煤矿企业。

(4)实施鱼洞河流域无主煤矿酸性废水治理项目,新建炉山镇五里桥出水点煤矿废水处理站、龙场煤矿酸性廃水处理站和鱼洞煤矿酸性废水处理站,占地面积共25.9亩,总投资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左右。其中:场煤矿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70m3/小时,占地面积4.9亩,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五里桥出水点煤矿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m3/小时,占地面积12.7亩,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鱼洞煤矿酸性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m3/小时,占地面积8.3亩,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

(5)对鱼洞河流域河道等环境综合治理。凯里市水务局关于《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八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研究同意,拟采取ppp模式对鱼洞河流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煤矿废水污染问题。

3.年5月7日,凯里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根据黔东南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编制了《鱼洞河地表水水质应急监测报告单》(凯环监〔〕),鱼洞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重安江江口渡假村断面总磷浓度为1.39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III类6.0倍。鱼洞河江口水电站化学需氧量、铁、猛浓度分别为27mg/L、9.81mg/L和0.47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标准限值0.4倍、31.7倍和3.7倍。

4、年5月8日上午,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淼一行到凯里市与黄平县交界处重安江、五里桥头煤矿废水处理站就环保问题处置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全面开展案件调查核实。

5、炉山镇、万潮镇、大风洞镇、龙场镇、湾水镇对民众进行鱼洞河污染处理情况回访,群众对政府开展的工作表示满意。

6、年5月9日上午,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再次对鱼洞河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商讨,就重安江下游(鱼洞河流域)水污染信访问题进行安排。

9

大气污染:黎平县洪州镇北门组号旁一户新建户化粪池的粪水直排大街的雨水沟,导致一条街臭气熏天。

调查情况:

5月7日上午8时,根据黎平县县长批示要求,由洪州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会后,黎平县洪州镇人民政府、黎平县环保局和黎平县住建局立即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黎平县洪州镇北门组号旁有新建住房的化粪池污水排入排污沟(排污沟长米),因排污沟没有覆盖,污水排放产生的臭气,对周边10户余居民有一定影响。

整改情况:

1.5月7日下午,洪州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将排水沟改为暗沟,采用预制板全覆盖,总长度为米,由洪州村负责实施。

2.5月8日上午,施工队已入场测算并开始施工。根据测算,需要对排污沟进行加宽加深,计划20天内完成。

3.工程实施单位洪州村已制定工程施工倒排工期计划,按倒排工期计划20天内完成整体工程。洪州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督促工程进度,由洪州村负责实施,要求20日内完成。

4.本案件因涉及到工程项目,已制定工期表,预计5月29日前完成,正在办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年5月8日中共黎平县纪委对洪州镇党委书记杨秀湖、党委副书记、镇长吴育柱进行提醒谈话。

10

油烟污染:凯里市逸景高山小区内饭店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情况:

1.年5月8日,由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和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消防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逸景高山小区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现场调查,信访投诉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2.经排查,共有21户餐饮经营类商铺,其中10户在停业或歇业状态(由于饭店关门而无法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余下11户开展营业饭店,其中8户装有油烟净化器(即毛驴馆、馨亮厨、老藤柴火羊疱汤、逸景高山自助火锅、二毛酒家、高山野猪全牛大排档、食美汇、四川豆花饭庄),该8户中有2户安装的油烟净化器未正常运行(老藤柴火羊疱汤、四川豆花饭庄);2户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苗家印象原生态河鱼、保元堂);一户是自助火锅,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凯里市苗岭炉山老酸汤店);

3.在核查经营证照情况方面,5户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4户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业主姓名:潘宜峰、何素红、张天贵、马渤超);1户有营业执照,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业主:吴文强);1户正在筹备开业。

整改情况:

1.年5月8日,市政府分管领导杨昌智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凯里市逸景高山油烟污染信访案件办理有关事宜,会议明确由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和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对逸景高山小区内油烟污染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论上报,同时制定《逸景高山小区内饭店油烟污染严重信访案件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凯府办函[]号),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各部门已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排查存在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向2户下达限期停业整改通知(苗家印象原生态河鱼、保元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5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凯里市逸景高山自助火锅、二毛酒家、四川豆花饭庄、馨亮厨、高山野猪全牛大排档);市消防大队向4户下发消防检查记录。

3.年5月9日,大十字街道办事处组织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召开逸景高山小区油烟污染整治现场跟进会,会议明确各单位根据职能继续抓好此次整治工作,并及时做好情况汇报;

4.年5月9日,工作组对餐馆经营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业主自觉遵守法规,维护好凯里环境空气质量。

11

水污染:黄平县重安镇往凯里方向2.5公里左右一洗矿厂,硫酸钡的污水直排入河。(宏鑫矿业)靠近重安江,严重污染水体水质。

调查情况:

5月8日上午接州迎检办转办通知,县委书记林昌富、副书记梁娅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明确案件承办组由县工信商务局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重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建综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如下:

1.5月8日上午8:30,县环保局立即安排监察大队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沉淀池有部分废水渗漏,流入重安江,调查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2.年5月8日下午2时,县联合调查组(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重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反应情况进行核查,经调查组初步核查,贵州省宏鑫超微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黄平县重安镇何家寨村冷水寨靠近重安江,该公司由于地质下沉,沉淀池出现裂纹,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90m3)处理后渗漏流入沟渠进入重安江河道。

整改情况:

1.针对该公司沉淀池渗漏,县环保局立即对该洗矿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黄环责改字﹝﹞26号),要求宏鑫洗矿场立即停产整改。

2.州委督察组对县委政府及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求:①企业立即停工;②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检查该公司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③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企业全面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职责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整改完毕;④委托州环境监测站对渗漏废水水质和渗水量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再确定对企业的处理。

3.县督察组对交办案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查。5月8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沉淀池废水渗漏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黄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黄环罚告字﹝﹞2号)。

4.5月9日上午9时,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重安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再一次现场查勘宏鑫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按整改方案停止生产,清除沟渠及沉淀池沉淀物,完成整改内容90%。

5.县委书记林昌富、县长杨智、副县长李晓应现场督办转办案件。

6.5月9日,因该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复议、行政诉讼权利,5月9日县环保局下达黄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号),对该公司予以罚款2.2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已缴纳2.2万元的罚款。

12

水污染:天柱县社学乡金区村,金宇公司钻洞采金矿抽干地下水,导致当地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困难。

调查情况:年5月8日县政府副县长吴世军召开专题会议(天府专议〔〕59号),明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社学街道组成调查工作组。当日,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社学街道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过走访调查得知,举报所称的金区村实际上应为占溪村,金宇公司于年5月开始在金溪村所辖的占溪开采金矿,自年之后金宇公司就不再规模性的进行过开采活动,只有村民非法盗采。9年,金宇公司采矿证到期,至今未进行开采作业。县国土局证实,该采矿区与占溪村距离1.4公里以上,金矿开采未对居民饮水造成影响。县水务局于5—年开展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已对社学街道占溪村实施了全覆盖,经社学街道证实,社学街道占溪村农田均能够正常耕作,已不存在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13

其他:黄平县重安镇北街老食品厂廉租房小区前面的路边有个公共厕所年久失修,粪池是露天的,粪便溢出到路边,污染环境,建议重建或取消。

调查情况:

1.5月8日上午11:00,县联合调查组(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重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重安镇人民政府)对反应情况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粪池是露天的,但未有粪便溢出路边。

2.重安镇北街老食品厂公厕修建于年,现该公厕产权无管理单位。

整改情况:

1.5月8日上午10:30时,县委书记林昌富、副书记梁娅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明确案件承办组由重安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组建综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重安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粪池进行清理,已于5月8日22时全面清理完毕;并明确重安镇政府对该公厕进行管理。

3.对露天粪池进行封闭。

该案件已于5月8日办结。

14

噪声、大气污染:岑巩县水尾镇红狮水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情况:

年5月9日上午,接到州迎检办转办件后,李志刚副县长亲自带领环保、工信、市监及水尾镇人民政府对岑巩县水尾镇红狮水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名称为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生产,产能规模:日产产0吨熟料新兴干法水泥,位于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法人代表:赵正斌。该公司日产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于年4月获得省经信委核准批复,批复文号:黔经信规划[]33号。年4月获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黔环审[]94号。年11月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日产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结论: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在相关标准要求范围之内。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年7月18日。年5月9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脱硝,除尘等相关设施正在运行。

整改情况:

1.岑巩县李志刚副县长亲自带领县环保、县工信、县市监及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岑巩县水尾镇红狮水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2.年5月9日中午州迎检办案件督察组对岑巩县水尾镇红狮水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就该案件处理做了安排。一是州级层面根据本次勘察情况立即制定监测方案,年5月10日及时开展监测;二是县环保局配合好镇人民政府开展该公司卫生防护区居民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建厂前,建厂后,已安置,未安置,已补助未搬迁,和已补助已搬迁等分类别统计;三是根据监测结果再制定整改方案。

3.黔东南州环境监测站制定了监测方案,并于年5月10日开展了监测。

15

噪声污染: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名叫“哟妃夜总会”: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情况:年5月9日上午,雷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文体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委等部门,第一时间深入西江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哟妃夜总会”,位于西江景区邮政局至民族表演场路段,该夜总会在经营过程中,对周围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整改情况:鉴于西江景区的复杂和稳定问题,目前由景区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研究景区歌厅整治管理方案。

16

噪声污染:天柱县夜市噪音扰民、污渍遍地、违规占用公共广场,住户反映强烈。

调查情况:

年5月2日,由天柱县市政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县市监局、公安局、环保局、凤城街道办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5月1日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调查,风雨桥旁边文广路、河滨北路、河滨南路共有14家烧烤门面和10家烧烤摊点,以上门面和摊点均无油烟处理设施。

(年5月9日收到转办信访件后经过调查核实,该信访信件是5月2日寄出,反映内容和“信0502”反映内容一致(锦绣花园位于天柱县县城风雨桥旁边),信0502案件于5月2日开始调查整治,5月4日已办结。

整改情况:

1.经天柱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批示,明确县委宣传部长唐光宏、副县长袁仁勇同志负责调度,召开专题会议(天府专议〔〕57号),明确按照《天柱县城区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天府办发〔〕68号)落实各单位责任。

2.5月2日至3日,由天柱县市政执法大队牵头,凤城街道、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到风雨桥旁边的文广路、河滨南路和河滨北路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劝离6个流动夜市摊点(文广路3个、滨河南路2个、滨河北路1个),同时对其他烧烤摊点和门面做思想宣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店面进行逐一登记。

3.5月4日,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现场整治,对18家夜市门面和流动烧烤摊点下达执法文书,责令14家无油烟处理设施的夜市门面经营户停业整顿,现场取缔4家无证流动烧烤摊点,并对街边门面店主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其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现14家夜市店面已停业整改,正在安装油烟处理设施,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夜市店面正在补办相关手续,未整改完成,不得恢复营业。

5.拟将体育馆东路空地30亩作为全县夜市集中场所。已制定实施方案,待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届时,全县夜市摊点将统一集中划行归市,有效解决该县夜市油烟及噪音污染问题。

(本案与“信0502”为同一案件,“信0502”案已于5月4日办结。)

本案已于5月9日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年5月4日州迎检办责任追究组在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对分管副县长袁仁勇进行提醒谈话。

17

油烟、噪声污染:凯里市州交警支队宿舍、金凯酒店油烟、空调机噪声扰民。

调查情况:

1.年5月10日上午,由凯里市城西街道办事处和凯里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凯里市环保局、凯里市公安局、凯里市消防大队、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凯里市水务局、凯里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金凯酒店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年5月10日上午,经现场勘查,该酒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餐饮油烟属于有组织排放,同时通过向附近居民核实了解,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金凯酒店油烟电机噪音对黔东南州凯里市州交警支队宿舍内居民造成影响。经查,该酒店产生噪音扰民位置有三处:一是酒店主楼厨房油烟电机(安装在墙外)产生噪音;二是空调外机(安装在墙外)产生噪音(已于年9月整改完毕);三是酒店副楼厨房油烟电机(安装在墙外)产生噪音。

整改情况:

1.年5月10日,凯里市政府分管领导杨昌智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金凯酒店油烟噪音污染环保信访投诉处置事宜。

2.年5月10日,凯里市市行政执法局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酒店限期整改;同时向金凯酒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3.年5月10日,金凯酒店负责人已安排工人进行现场整改,决定将原油烟电机改造为柜式静音电机,当场已订货,于年5月10日上午11点30分货品已经运抵酒店整改现场,并承诺在整改期限内全部安装完毕。

环保督察整改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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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黔东南州政府网整理

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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