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招聘公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招聘公告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于年8月注册成立,与年8月成立的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负责落实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藏发展战略与援藏任务,以及在藏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承担西藏区域统筹协调职能。 西藏分公司资产分布在西藏、青海两省六个地市(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昌都、格尔木),公司资产总额19.09亿元,目前是西藏自治区装机规模最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人岗匹配、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电投系统内在职员工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作业、高海拔环境作业等情况。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筛选简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藏体验、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不可重复发起,邮件名称请使用:应聘岗位+姓名。应聘者需将以下报名资料发至报名邮箱。 公开招聘岗位已同步发布在“集团公司内部人才市场信息平台”,集团员工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招聘 5.录用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执行3个月试用期,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评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4.有关年龄和年限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时间截止至年4月1日。 5.薪酬、社保及福利等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6.在没有正式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 报名邮箱:haochanchan sp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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