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调解仲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情暖雪域高
本文字,阅读完大约需要2分钟。 为应对当前劳动争议多发、诉求多样化、案件日益复杂等新情况、新特点,西藏自治区调解仲裁机构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提高调解仲裁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建设。 01 实行“四公开”,注重一个“透”字 西藏自治区调解仲裁机构注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行“阳光仲裁”制度,增强办案过程的透明度,实行“四公开”,即审理程序公开、组庭人员公开、仲裁结果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全力打造“阳光仲裁”服务品牌,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服务环境。 02 优化仲裁流程,注重一个“简”字 进一步优化案件处理流程,提升维权效率,实现“三简化”,构建仲裁“直通车”。 1简化立案审批程序。把“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立案改为当日立案,缩短立案审查时间; 2简化文书送达程序。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减少送达次数; 3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对集体争议、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案件,开启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快速结案,缩短审理期限。 今年上半年,当日立案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在15日结案的占比46%,比法定结案时间提前15日,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3 开展案情调查,强调一个“全”字 案情调查坚持“四注重”“四不放过”,即“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法规”,“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代理不合规不放过、程序不到位不放过”。客观全面把握案情,牢把案情争议焦点,确保案情事实清楚、客观全面。 04 精心组织调解,体现一个“和”字 坚持“调解为先”的办案理念,建立“收案先调解、立案再调解、庭前三调解、庭审四调解,庭后五调解,最后裁决”的劳动争议“5+1”处理机制,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变对抗为磋商,变争赢为互让,实现双赢结果。今年上半年,案前调解占比74%;立案调解占比23%。 05 案后宣传指导,突出一个“防”字 坚持既审案又建言的工作方式,全面开展“审理一起劳动争议、宣传一次法律法规、发放一份建议书、规范一户企业用工”的“四个一”仲裁服务活动,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筑牢案发防线。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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