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办法。.

一、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已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申请专业必须与目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接收程序

(一)我校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和预计人数。

(二)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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