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西藏可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
医院订阅哦! 7月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全面投入使用。近日,西西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了解到,7月18日,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首笔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实现了职工在转入地提出申请,一次性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也是自7月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上线后,我区缴存职工首次享受转移接续平台的便利。 据悉,职工在转入地一次性申请,转移业务和资金在平台同步转出,职工转入新工作地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也不受调动转移影响。首笔业务的办结,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职工少跑路,信息多跑路的方便快捷的业务模式,使我区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带来的方便快捷。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在我区“落地”的最大特点,“跨省就业者需要通过该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但是,在我区内跨机构缴存者,通过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就能实现。”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具体如何办理呢? 职工在转入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时,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一是核对职工身份信息,二是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并将该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转入地中心。资金划转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 主编:韩普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国西藏新闻网、央视财经 责任编辑:李亚男 投稿邮箱: xizangfabu .头上白癜风怎么治控制白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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