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商报

记者了解到,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按《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区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立即下发了贯彻落实通知,并要求各地市按照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的规定严格执行,凡超过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猜你喜欢

6月1日起,拉萨古村落里将不得从事这些行为!

快讯

西藏自治区最新人事任免

重点

什么重要议题?西藏地厅级领导干部在党校开班专题研讨

本期编辑:扎西白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xizhangzx.com/xzys/9689.html